2015年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3人)(3)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蕉岭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招聘相关附件同时在蕉岭党建网发布。
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7873761。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
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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