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托克托县事业单位招聘27人(3)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加分人员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2.5分
(六)笔试结束后,阅卷完毕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县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对于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用人单位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时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进行。
(五)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七、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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