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遵义市习水县招聘卫生计生61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3)
六、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按百分制进行计算,护理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余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侧重于考察报考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位技能。
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总成绩(护理职位笔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的50%,其余职位笔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的40%)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同一职位代码)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对其再次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环节的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考核由习水县卫生计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按管理权限,经县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考核结束,由县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合格的考生,分职位(同一职位代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用人员选定拟聘职位后,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者,报市人社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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