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0人公告(2)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一张卷子,满分为100分。
3.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其笔试成绩按照其本人实际考试的成绩计算。
4.笔试成绩在郑东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工作开始之前停止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对象需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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