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南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0人)(从大学生村干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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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村干部合理有序流动,建立大学生村干部成长成才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我市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对象
2008年、2009年全市选聘、目前在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2、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在南阳党建网(http://www.nydj.org.cn)、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any.lss.gov.cn)、南阳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nyrsksw.com)发布招聘公告,并以南阳市人事考试网站作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用于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以下有关证件:
(1)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从网上下载、填写的《南阳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2张。
(2)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干部,要提供奖励证书及表彰文件的原件(均附复印件一式两份),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要提供县区组织部、有关党工委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2日— 9月13日(8:30-16:30)。
3、报名地点:南阳市人力资源大厦三楼大厅(兴隆路3号)。
4、报名费用:根据省财政物价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共计6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9月17日上午、下午及18日上午(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在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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