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南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0人)(从大学生村干部中)(2)
(一)笔试
1、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含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奖励加分
两个聘期以上的任职年限实行笔试奖励加分:截止2015年8月28日连续任职满6年的加1分。
任职期间工作实绩突出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奖励加6分;受到省辖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4 分;受到县(区)委、县(区)政府或市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2分;近五年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的,奖励加1分。工作实绩突出多项奖励加分的,以最高奖励加分项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
3、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奖励加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考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进行,并缴纳相关费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资格复查。对考察对象的大学生村干部身份、学历、在岗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相关证书资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查;
2、现实表现。对考察对象社会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考生所在乡镇、村与所在乡镇分管领导、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等进行座谈,了解其平时表现情况;与考察对象见面,听取个人情况介绍;特别要核实考生在岗履职情况。
报考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分配。分配原则上回本人任职县区和任职乡镇,编制不够的进行调剂。分配情况要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职位、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聘任大学生村干部时间及任职情况等内容。公示结束后,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生村干部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乡镇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在县区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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