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大理州事业单位择优招聘40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工作机制的通知》(云组通〔2015〕18号)的要求。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针对任满2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进行择优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全州计划招聘40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省统一选聘,在我州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任职期间有重大过错,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者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
3.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录用但放弃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上午8:00—下午6:00)
报名地点:各县市委组织部
报名岗位:考生只能报考服务地县市岗位,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须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加分证明、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以及《云南省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招聘)推荐表》。其中,2008年省级统一选聘,符合报考条件大学生村官,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云南省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招聘)推荐表》和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如考生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费用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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