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2人)(2)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登陆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团县委和县民政局等部门审查盖章。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祁县人民医院各招聘岗位不受此比例限制,但拟聘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且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2015年10月23日上下午和24日上午(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18点)持缴费收据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应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应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得分+《申论》或《公共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笔试得分)/2
笔试每科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申论》(应聘祁县人民医院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时,分别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另行进行公告。
四、体检与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政审,或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总成绩递补。
五、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进入政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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