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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2015-10-14 14:39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根据意见精神,今年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以下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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