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人)(2)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择优录用。
(一)发布信息
招聘计划及方案经批准后,在娄烦县政府网(http://www.sxlf.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招聘各个环节的有关通知均在县政府网(http://www.sxlf.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4日8:00—10月26日18:00。
2、报名地点:娄烦县人社局(县政府大院东楼一楼东面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红底一寸免冠照三张),并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费为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目。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1、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对于任职地偏远、人员紧缺且报名人数少、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由本次领导组研究确定放宽比例;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2日内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2、报考人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携带相关证件、证明,于10月24日—26日前往娄烦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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