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乡(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人)
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晋组函字〔2014〕46号)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太原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一批乡、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户籍在太原市并从太原市入伍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15名乡、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万柏林区公开招聘乡、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不得报考人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4、历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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