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聘104人考试公告(3)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
(一)笔试
1、时间
2015年11月14 日,上午9:00-11:00。
2、地点
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管理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70%计入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1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90%。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70%计入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专业知识内容: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考生须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红花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楼五楼大会议室(红花岗区剑江路15号,塞纳阳光斜对面)。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可递补两人次)。因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果某类试题实际只有1人参加笔试,则对岗位进行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任一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5、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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