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事业单位安顺市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招聘45人公告
为加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区招聘办”)。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 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5名(管理岗位37名、专业技术岗位8名)。
各招聘岗位详见《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安顺市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限退役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大专及以上学业的。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9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经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合格)及以下的;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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