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事业单位安顺市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招聘45人公告(3)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部署,由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上报区招聘办备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9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招聘信息发布网上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和单位填报《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区招聘办。在招聘过程中,区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内容)都将在黄果树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www.gzhg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33596020
监 督 电 话:0851-33596049
附件1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03.xls
附件2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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