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温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年浙江温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浙江事业单位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及函件报名两个方式,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015年浙江温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是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或函件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1月6日--11月9日 (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市府路496号原市工商局行政办公大楼17楼1712室)。
(2)函件报名。
报名时间:11月6日0时—11月9日24时。
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wzscjdglj@163.com邮箱,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个人一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 3)。
3、报考人员报名时限选定一个岗位报考。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的,须在考试前一天至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市府路496号原市工商局行政办公大楼17楼 1712室)领取准考证;函件报名的报考人员,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报名结束5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通过函件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还须在笔试前两天带所有报名资料原件,至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
6、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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