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一批)(3)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确保简历信息真实。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招聘方有权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注】:必须根据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教育部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生)中的专业名称在招聘平台中填报所学专业,如不一致将影响学生的考试资格。
2.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先通过现场资格审查,未能完整提供所需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第一志愿应聘我公司者。
4.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根据进沪就业评分办法打分,公司代学生向上海学生事务中心递交户口申报材料。
5.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28925570、021-28925584
传真:021-28926476
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122号 邮编:200122
网址:www.sh.sgcc.com.cn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