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泉州市惠安县公安局招考协勤人员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计算机及网络操作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及面试四个部分。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要求组织体检,确保协勤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照所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未通过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生政策等。
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考察。
六、工资福利待遇等
(一)工资。根据我县最新工资标准,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025元。
(二)社保五险。我局按规定为每名协勤人员缴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我县最新标准,每人每月450元左右。
(三)绩效考核奖。我局将对本次招录的协勤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奖平均每人每月800元左右。
(四)食宿自理。
本公告由惠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7371829(惠安县公安局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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