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区巴楚县社会招聘保安人员公告(2)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报名与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同时进行,具体由各乡镇党委负责资格审查,公安局和各乡镇派出所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政审,资格审查和政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录。
(四)体能测试、体检时间
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体能测试时间及体检时间详见巴楚县人民政府网www.bachu.gov.cn。
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各乡镇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聘用
对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对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及时予以解聘,并依法办齐相关解聘手续,终结劳动关系。
(六)工资待遇
县城总公司保安岗位月工资实发2000元,乡镇分公司保安岗位月工资实发1500元;保安人员社会保险由巴楚县保安公司缴纳(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和单位缴纳金额合计约1036.8元),保安人员工资根据工资及社会保险缴纳金额增长机制适时调整。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1、招聘各阶段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各乡镇要妥善保管好报名人员花名册、《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登记表》、体检表、拟聘用人员花名册等招考相关材料并整理归档,以便检查。
五、其他事项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2、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巴楚县保安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6130101
巴楚县纪委监察局:6215161
巴楚县保安公司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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