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自治区水文局社会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3)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专业目录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水文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由自治区水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人员:笔试×50%+面试×50%=100;
专业技术人员:笔试×40%+面试×60%=100。
八、体检
自治区水文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网上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水文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水文局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自治区水文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同各招聘单位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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