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自治区水文局社会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4)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水文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自治区水文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水文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三、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水文局组织实施。
十四、招聘监督。
自治区水文局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
王 浩:自治区水文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5819203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水文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水利厅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水文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