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阿拉尔市事业单位招聘224名工作人员公告(3)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一、招考政策
1.《简章》和招聘职位可在哪些网站查询?
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中国阿拉尔网(www.ale.gov.cn)。
2.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①在疆工作的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②新疆生源的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③疆外生源的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④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⑤援疆干部、驻疆单位人员、驻疆部队(武警)军人的配偶及子女。
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报考对回避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限“中共党员”的职位,预备党员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
6.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怎样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主要包括:
①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③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践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④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⑤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
8.《简章》和招聘职位中的学历怎样认定?
学历应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职位表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经过参加国家统一普通高考入学的毕业生,不含各类成人、自考、函授、电大(夜大)、网络等教育学历。
9.如何界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除报考专业不限的职位外,报考人员对照中国阿拉尔网发布的《一师阿拉尔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
岗位要求已具体到专业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必须与其一致。
10.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1.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师市人事局直接联系(联系电话:0997-6350164)。
12.笔试有没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13.面试有没有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4.体检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15.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检?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师市各类考试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7.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人事考试机构和用人部门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内不得报考师市各类考试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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