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2)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按照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考试;对达不到3:1开考比例而又急需引进的短缺专业人才,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组织考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参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云南省文化厅和用人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
面试前,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达到规定比例。资格复审在用人单位现场进行。届时,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交验和填报下列材料:
1.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
2.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3. 应聘人员的自荐材料(内容须真实准确);
4. 相关科研成果、表彰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5.填报面试资格复审确认表。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网上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其中:(1)云南省京剧院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2)云南省博物馆、云南省图书馆、云南省文化馆、云南省非遗保护中心、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三)体检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四)考核
由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进行考核。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71-63623161、63639922。
其他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文化厅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1-63646762、63614465。
云南省文化厅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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