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招聘50名合同制城管队员简章(2)
(三)体检和考察
分别按照拟招聘男性、女性城管队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被考察人员同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四)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安置。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淇滨区财政供给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淇滨人社〔2013〕7号)执行。
五、信息发布
此次招聘工作的全部事宜,均通过淇滨区政府网站(http://www.hbqbq.gov.cn/)向社会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望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联系电话:拨通0392-3660000后按数字键“9”,人工转淇滨区招聘办房间。
鹤壁市淇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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