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市海曙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2016年宁波市海曙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已发布,本次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时事、政治、经济、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社区知识、社区工作政策和写作等。
2016年宁波市海曙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为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快海曙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1名,其中面向退役士兵招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户口截止到2015年12月24日),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士兵须为海曙区入伍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4)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24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4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单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三)附加分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的海曙区居民报考其所在街道的(户籍及居住地都在本街道),笔试加2分;
(2)随军家属报考的,笔试加2分;
(3)具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2分;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1分。
附加分不累计。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分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单位,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见附件 1),于2015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到海曙区民政局办理报名手续(地址:周江岸路16号二楼)。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宁波市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海曙区民政局网站下载)。符合报考条件的海曙区居民报考其所在街道的,请随带社区出示的证明,随军家属、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请随带相关证明、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有个人获奖者请携带相关荣誉证书。确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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