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莆田市广播电视台(编外)播音员(主持人)招聘公告(2)
三、聘用程序
本台将根据个人应聘资料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并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在本台进行面试(具体另行通知),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政审、体检合格,试用期为1个月,报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台通知参加面试的外地人员,本单位予以报销一次单程火车或汽车票,确定为聘用人选的,予以报销来回火车或汽车票。
若入围面试者成绩不理想的,经研究可视情减少招聘岗位。
四、聘后待遇
一经聘用,播音员主持人参照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对外地籍人员单位提供住宿。给予办理人事代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等保险。
联系部门:莆田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西路96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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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广播电视台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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