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肇庆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793人公告(2)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2)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附件3)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经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请报考者于2016年1月11日后登录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自行查阅填写。如有疑问,可咨询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8-2271231。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C、D四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2)B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3)C类:为管理岗位和非A、B类的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4)D类:为工勤技能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上午:09:00—10:30
2、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测试(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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