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社会招聘82名工作人员公告(3)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水利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招聘单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5个单位在乌鲁木齐市组织笔试;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处、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3个单位在喀什市组织笔试;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新疆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2个单位在和田市组织笔试。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水利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自治区水利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水利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水利厅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自治区水利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同各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水利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水利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水利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驻水利厅纪检组、自治区水利厅政治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
王 旭 自治区纪检委驻水利厅纪委组、监察室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5815095
曾凯 自治区水利厅政治部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5816571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水利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2015新疆水利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s.rar
2015新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s.rar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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