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龙岩永定区委党校选调教师公告(2)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及程序执行,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委党校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参加考察人员中依序递补。
五、拟定选调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用人单位职位需求,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拟定人选。在永定人事人才网、永定政府网和永定区委党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其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选调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永委[2004]48号)规定,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九、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组织部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党校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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