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公告(50名)(4)
5、面试分数和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生按试讲序号提前30分钟到备课室按指定的课程进行备课。准备好后按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面试室进行说课,考生进入面试室,报告序号开始说课,不得透露姓名、不介绍个人情况。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张贴。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面试组织。
面试评委小组由5人组成,均从异地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的人员担任。因以上情况需严格保密,可在组织实施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指定专门人员(仅限1人)负责联系面试考试机构,签订保密协议,制定《面试方案》,考前为高度机密,考后备查。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每学科招聘的指标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每学科拟招录的人员。
(六)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及体检的人员并进行公示。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综合考核和体检。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根据报名要求条件进行审核,通过档案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县教体局网站及县人社局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体
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和县编办办理相关手续。
六、监督措施
1、招录教师的全过程要确保指标公开、学科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名单张榜公布,监场及评委人员临时选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县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将进行全程监督,对参考人员采取考前逐人及考场内录像,以防替考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是考生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是工作人员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期间由公安或武警担任考点的警卫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8566181 8224263。
4、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枣强县教育体育局网站“教师招聘专栏”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动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枣强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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