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9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五、考试考核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最低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报考奉节中学、永安中学岗位(体育岗除外)考试考核
报考该类岗位考试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采取模拟片段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70分合格。
2.报考音、体、美岗位考试考核
报考该类岗位考试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的熟练程度和掌握,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70分合格。
3.报考其他岗位考试考核
报考该类岗位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分值各为100分。
面试人选按各招聘单位中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采取片段讲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成绩7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其中报考中职岗位的考生还须加试实作,其讲课成绩与实作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中实作成绩不达7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报考奉节中学、永安中学以及音、体、美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科目测试×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按照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专业能力(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仍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测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于面试第二天12:00前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签定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签定就业协议人员,考生还须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此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与考生联系)。体检合格人员必须在体检情况公布期满10个工作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按时签约者视为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签协议后不到岗者需承担违约责任,按与用人单位的约定交纳违约金。
八、考察及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选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须于2016年8月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除外)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奉节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县教委413办公室)报到,并于2016年8月1日前将档案送达奉节县教委人事科,接受县人社局和县教委的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经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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