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市浏阳市卫生专业人才招聘32人公告(第一批)(2)
5、现场签约。
(1)大专、本科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如出现放弃签约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其中医学影像(本科)、医学影像(大专)先由签约人选自主选择岗位后再签约。
(2)硕士研究生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出现放弃签约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基础知识)依次递补。
6、体检
(1)体检由浏阳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再组织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7、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8、录取、聘用
(1)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为录取人员。
(2)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不低于三年,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
单位咨询电话:0731-83623967(浏阳市卫计局)
0731-83672790(浏阳市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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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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