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关于公开选聘内蒙古丰镇市人民医院、中蒙医院院长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政府同意,决定对丰镇市人民医院、中蒙医院院长实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关于公开选聘内蒙古丰镇市人民医院、中蒙医院院长的公告
一、公开选聘职位
丰镇市人民医院和中蒙医院院长。
二、公开选聘范围
丰镇市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在职干部、职工均可报名参加。
三、公开选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四、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实绩突出;
3.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二)报名资格
1.年龄在56周岁以下(包括56周岁)的;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医学专业类的参聘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及相应执业资格证、技术职称为中级以上(包括中级)职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或曾担任过本市市级医疗机构正职或副职职务的,且任职满3年的;
(2)现任或曾担任过医疗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二级单位主要领导职务的,或本市市级医疗机构任科室主任的,且任职满5年的。
4.非医学专业类参聘人员必须具备连续满3年实职正科领导工作经历;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连续满3年实职副科级也可以报名。
5.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公开竞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4)近3年有脱岗现象或病、事假请假在6个月以上的。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现场登记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丰镇市公开选聘市人民医院、中蒙医院院长报名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二份,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4张(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1月8日
报名地点:丰镇市卫生局
联 系 人:尚毅、续红利
联系电话:0474-3105886
丰镇市公开选聘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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