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北碚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北碚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
1.报名方式:采取到指定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下载并填写《重庆市北碚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经所在院系盖章,待现场报名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2.报名地点及时间:
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1月10日14:00——18:00;2016年1月11日8:30——9:30
西华师范大学:2016年1月12日14:00——18:00;2016年1月13日8:30——9:30
联系方式: 北碚区教委 023-68286362 18996337869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 023-68285089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按照《简章》规定的岗位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重庆市北碚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考核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
时间: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1月11日10:00——11:30
西华师范大学:2016年1月13日10:00——11:30
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
时间: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1月11日12:30——14:00
西华师范大学:2016年1月13日12:30——14:00
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教学设计等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等相关面试信息将在上述高校就业信息网及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3.面试(分值为100分)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1:2的比例,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数在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分数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且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面试时间: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1月11日15:00
西华师范大学:2016年1月13日15:00
4.本次招聘工作在四川师范大学招聘点结束后,将于1月12日上午在西华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站公布在四川师范大学招聘点已签订协议人员和剩余岗位情况。已聘岗位不纳入西华师范大学招聘点招聘范围。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加试一轮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合格且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组织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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