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毕节市委统战部招聘同心展览馆解说员公告(3)
六、考试
考试采取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2015年1月24日 上午8:30-12:00
2、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领取,于2016年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考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试验区统一战线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考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审批和相关待遇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试验区统一战线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二年。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毕节市同心展览馆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正式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聘用期满后,若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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