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招聘22人公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系省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定编制数22名,其中管理岗位3名,工勤人员岗位19名。
2016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方案(22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勤人员(专职驾驶员)1名,岗位要求:持有C1以上驾驶执照,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士兵,中共党员。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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