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建)招聘公告(方案一)
2016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建)招聘公告(方案一)已发布,本次福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2016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建)招聘公告(方案一)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建)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2016届毕业生报考者,还应具备1年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相关规定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 31 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医科大学门户网站(www.fjm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 2016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达或邮寄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建),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包括:
(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建)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研究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报名收费办法: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人。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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