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博尔塔拉州事业单位招聘49名工作人员公告(3)
(六)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4)及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州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调档、实地考察和函询等形式进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15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5)。考察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八)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和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报到通知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州直用人单位或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
四、监督及要求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博尔塔拉政府网和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实施方案由博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09—2318563、2318182
纪检监督电话: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09—2318191
1、2015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3、2015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5、2015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博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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