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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家粮食局考试及面试公告

2016-01-29 09:16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6年2月25日8:30—8:50备齐邮寄审查材料原件到国家粮食局1105室复审

  三、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安排

  各招考职位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人员名单。

  (一)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考试为闭卷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是运用有关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分析能力、综合思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时间:2016年2月25日9:00—11:00。

  地点:国家粮食局1105室。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下午和2月26日、27日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0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报到地点:国家粮食局924室。

  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分数线及面试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体检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国家粮食局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和保密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2、请保持手机畅通,提前安排好出行计划。面试当天提供午餐及饮用水,交通住宿自理。

  3、考生可在面试2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本人面试和专业考试成绩。

  4、国家粮食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

  5、联系电话:010-6390609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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