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凉山州布拖县选拔乡镇中心校(完小)校长 副校长公告(2)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报考校长、副校长职位均参加统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教育政策、教育法规、教育教学管理、党风廉政知识(合卷)。卷面满分100分。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18日上午8:30-11:30在布拖县教科局人事股领取。
3、笔试时间: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县民族小学。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本次笔试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分别报纪委监察、公安部门等单位征求意见,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应聘陈述与说课方式分组进行。
2、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应聘陈述×70%+说课×30%
3、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类别的选拔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在面试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若同一类别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本次面试控制分数线为:同类岗位所有应聘者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凡低于笔试成绩平均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如出现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领导小组按进入面试人数确定校长岗位数,空缺岗位由领导小组另行选拔。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县民族小学。
6、分组及面试程序:
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分为两组,第一组为应聘陈述、第二组为说课。两组按面试内容同时进行面试,两组面试完成后再交换进行另一个内容的面试。
第一组:
(1)书面提交治校方案。
(2)应聘陈述(脱稿):应聘者根据拟选学校情况制定的治校方案,作应聘陈述。主要陈述实施治校方案以及本人廉政承诺。应聘者应聘陈述结束后主考官可围绕学校建设提问,重点了解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领导水平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应变能力。应聘陈述分值为70分,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第二组:
说课:由应聘者临时抽签确定说课课题,准备10分钟后进行说课。面试分值为30分,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说课范围由领导小组在面试前公布。
7、评分方式:由七个评委为应聘者逐一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下五人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竞聘成绩得分。
8、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
副校长岗位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方式与校长岗位面试相同。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
(1)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校长岗位面试落选者直接参加副校长岗位的面试。
(3)确定应聘校长面试落选者所占名额后,在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党员优先进入;若情况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该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应聘陈述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该成绩仍然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及尿检地点:布拖县医院和布拖县公安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因体检(或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或尿检)结果通知后,可申请复检一次。且按领导小组确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尿检呈阳性确定为不合格)。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和因体检(或尿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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