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广州大学招聘11人公告(2)
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19日,笔试内容为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科目《综合测验》,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
2、笔试对象
(1)此次公招的硕士学位人员需参加统一笔试。
(2)具有博士学位者应聘此次招聘硕士的教学科研岗位不需参加统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讲程序。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应聘此次非教学科研岗位需参加统一笔试。
3、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需参加笔试的博士学位人员计入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占总考核成绩的30%。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广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同时公布。
(二)面试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人选
在合格分数线(含60分)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所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核人选,如经复核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面试资格复核人选。
2、资格复核时间及地点
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4月8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地点为: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图书馆附楼301室。考生现场确认时所需提供材料按招聘报名系统通知要求准备。
(三)面试
1、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核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与经笔试入围人员一起参加面试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广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同时公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考核资格的,需至少提前1天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内容及成绩
面试内容为专业理论技术答辩和实操(授课或技能实践),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70%。
(四)总考核成绩
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100%,参加笔试人员的总考核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考核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依据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六)考察
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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