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广州大学招聘11人公告(3)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到我校报到工作方可招聘有效,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
(九)递补
如拟聘人选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则在聘用合格分数线(75分)基础上按岗位所需人数的1:1确定替补人选。如岗位所需人数超过5名的,则替补人选不可超过5名。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负责统筹安排以下工作:
1、招聘计划及工作方案的审定。
2、确定试教专家小组、面试考官小组成员。
3、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体现、工作业绩、实践能力的考核。
4、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进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四)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五)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51/39366207/3936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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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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