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琼海市统计局招聘镇(管委会)专职统计人员2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镇(管委会)统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海府办〔2016〕3号)要求,琼海市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管委会)专职统计人员,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人员
(一)招聘名额及待遇:招聘琼海市镇(管委会)专职统计人员共26名(具体招聘名额及指标分配见附表1),工资3200元/月(含个人缴交五保费),五保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聘用人员工作职责及管理
聘用人员为镇(管委会)专职统计人员,由镇(管委会)管理,在镇(管委会)统计站领导下工作,镇(管委会)统计人员具体工作职责为:
1.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镇(管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和地方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2.准确及时向上级政府统计部门报送和提供本镇(管委会)的统计资料。对本镇(管委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3.管理本镇(管委会)统计调查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保存原始记录、健全统计台账、建立统计档案管理制度;
4.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方法制度,并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协助、配合统计执法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定期对基层单位开展检查;
5.组织指导本镇(管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科学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男女不限,琼海户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能够独立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同等条件下,全日制统计专业毕业生或有统计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有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具有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19日。
(二)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只能在所报考岗位所在地的镇政府参加报名,由当地镇(管委会)政府进行初审,按1:2的比例推荐至市统计局参加考试。报名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填写《琼海市镇(管委会)统计员招聘考试报名表》(见附表2,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提交:1.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主要考查计算机操作及口才表达能力,综合考试成绩包括上机操作和面试,其中上机操作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排名择优拟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结果,拟聘请人员自行到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拟聘请人员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由市统计局与聘请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琼海市统计局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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