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4人)
为满足河北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6年河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
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144人(招聘单位均已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相应空岗)。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北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6年2月29日。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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