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专任教师公告(3)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的方式:试讲(其中体育教师为试讲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蒙汉兼通”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及回答问题;因本次我校本部招聘均为专任教师岗位,应聘其他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也必须用汉语试讲。
3、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总成绩的 计算:
应聘硕士岗位的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我校确定。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学校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6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六)我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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