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护理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3)
五、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下列条件者,提供单间研究生宿舍(居住期限3年),安家费5万元(分5年发放)。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病理与病理生理学、护理学、内科学、外科学、药理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包括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或护理专业毕业。临床检验诊断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包括专升本)。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省卫计委审核同意并向省人社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河南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0372—5365803,5365833
乔老师 18537275727、黄老师 18537272216
监督电话: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0371-65897810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0372-5365802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0371-69690394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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