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诚聘4人公告(2)
(三)体检、复核、考察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组织统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复核、考察。由区发展改革局组织实施。入围应聘人员应提供学历鉴定,并考核入围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及各街道办事处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发展改革局研究拟聘人员岗位安排,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一)按照我区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今后按区的有关规定调整)。
(二)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面试和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 资格复审需携带学历鉴定(预计办理时间约15个工作日)、或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如无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的应能出具办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
3.由于应聘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则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2016年区发展改革局将组织新聘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两次考试不合格不能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区发展改革局将向用人单位提出下一年度不再续聘的建议。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2月22日
标签: 2016年广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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