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招聘机关雇员6人公告(2)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提供参考材料,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上述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院负责对其德、能、勤、纪、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我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我院办理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制书记员(三级雇员)的待遇,按照南沙区的标准执行。
本院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S3区
联系人:潘小姐、万先生
联系电话:020-39911280、020-39911670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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