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3)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符合职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招考单位涉及机构改革的,录用后到改革后的单位报到,工作岗位不变。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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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5日
标签: 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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