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饶河县医疗卫生招聘31人公告(3)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六、有关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乡镇招聘的护士岗位所聘人员,录用后须在乡镇服务期至少满5年后才允许调动,服务期未满调动者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3、签订聘用合同后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三年内未考取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者,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监督举报电话:0469—5627448。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饶河县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5623442
2.2016年饶河县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待更新)
2016年2月24日
标签: 医疗卫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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