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招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员16人公告(2)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会同县安监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经复核最终确定的报名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要于2016年3月 3日下午4点前到人才交流中心二楼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科技知识、时政方针等)和安全生产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安全生产知识占3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精神面貌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考核体检人选,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
(五)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复核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档案材料的方式进行,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合格人员,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确定的聘用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与安监局执法大队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等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履行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转正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六、咨询电话
5232440(人才) 5231061--808(考试中心) 5234110(安监局)
附件:
冠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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